外资企业注册办事指南
厦门外资企业注册资料翻译指南
步骤一:外商独资企业成立的必备文件:
1 |
申请书原件(申请方签字、盖章) |
2 |
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分析报告(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) |
3 |
投资方是公司--需开业证明复印件、资信证明;投资方是自然人--需身份证件复印件、资信证明。 |
4 |
房屋、场地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,涉及环保问题要出具环保证明。 |
5 |
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(市工商局办理) |
6 |
董事会人员组成名单、董事人员委派书原件(委派方签字)、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;无董事会则需总经理委派书(注明: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),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。 |
7 |
章程正式文本原件 |
步骤二:
准备好以上(步骤一)文件一式一份,报区外经贸委审批。
步骤三:
领取批复后,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手续(需名称核准通知书、批复原件),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通知书、批复原件及批准证书备案表到区外经贸委办理批准证书手续。
步骤四:
领取批准证书后,持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手续及其他手续。
作为外国企业或个人,需要在中国有合法的公司身份,在中国有如下几种对应的方式:
1 |
注册外商独资企业 |
2 |
注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|
3 |
驻中国代表机构 |
4 |
注册中国内资企业(外籍人员未放开) |
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
寻找合作伙伴—>签定合作意向书—>审批项目建议书—>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—>名称预先核准—>审批合同、章程—>申请企业代码—>领取批准证书—>统计登记—>工商注册登记
工商注册登记
公安局审核印章 企业代码证书 外汇管理登记 银行开户 税务登记 财政登记
统计登记 劳动局备案 办理用地手续 注册会计师验资 海关登记 工商分局报到
经营场地要求:
1 |
楼宇性质属办公楼、商办楼;或专辟办公层或楼的商住楼或综合楼;或专辟办公层或楼的三星级以上宾馆,且在其营业执照中具有"办公房出租"的经营范围; |
2 |
楼宇的办公区域建筑面积必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; |
3 |
具有独立的进出电梯/通道; |
4 |
有必需的安全及消防保障设施; |
5 |
有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 |
6 |
有必需的规章制度。 |
应附的其它文件
1 |
台港澳、外国企业在上海市常驻代表机构指定办公场所申报表; |
2 |
物业管理条例(附治安管理框架图及人员名单); |
3 |
大楼可供出租、出售的房号一览表; |
4 |
大楼全景图; |
审批时效
在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齐全的申报材料后,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咨询机构
因外资企业办理手续较复杂,您可选择咨询专业机构协助办理或指导:
厦门市工商局 |
电话:0592-22005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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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|
电话:0592-60351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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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地税局 |
电话:123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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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万国众豪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|
电话:0592-51710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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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加捷正大会计师(税务师)事务 |
电话:0592-2289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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